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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條款
會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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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繳交之首次入會行政費及年費概不退還。任何有關申請,亦不會予以考慮。會籍由繳費日起計算,有效期為1年。年費需於每年會籍到期日前繳交。
電子會員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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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會員卡是參與聯盟活動、預訂服務、兌換權益的重要憑證,會員參與活動或申請服務時需主動出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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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證及其賦予的權益僅限本人 / 本企業使用,不得轉讓、出租或共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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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會員享 2 個活動席位,席位人員變更需提前 15 天書面申請(限 1 次)。
續會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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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籍按年計算。年費通知單將於會籍限期屆滿前一個月以電郵發送給會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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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若未能在限期前如期繳交年費會視作自動退會論。
退會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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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秘書處提交《退會申請表》,已繳交之年費概不退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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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會員違反本守則、損害聯盟聲譽或涉及違法行為,聯盟將書面通知終止會籍,已繳費用不予退還,並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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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會時需提交電子會員證註銷申請表,未提交申請而導致的權益冒用風險,由原會員承擔。
更改個人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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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個人資料(通訊地址、電話、傳真等)如有任何更改,必須盡快通知電郵通知聯盟秘書處,確保所有會員能收到本會之最新資訊。
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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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需留心及遵行所有亞太商業創新聯盟章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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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聯盟歡迎各位會員透過意見箱或向本聯盟職員提供會內活動建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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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聯盟可隨時修改其章則及各會籍、或服務費用等政策,而無須預先向會員作出通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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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任何查詢,請電郵至 info@abia.network 或聯絡專屬顧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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